募款資料  
 
戶名 
第12任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謝長廷、蘇貞昌政治獻金專戶         http://goods.frankhsieh.org
銀行別
合作金庫銀行 雙連分行                                                            線上捐款:    http://goods.frankhsieh.org
銀行代號
006
帳號
0925-717-106001
收受日期
即日起至 2008 年 3 月 21 日止 (投票前一日)
注意事項
務必取得捐款單位之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統一編號、
營業地址 或 捐款人之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並立即開具收據,以昭公信,俾便依法申報。
(或開立臨時收據,再於數日內補寄正式政治獻金專戶收據)
匯款、支票部分,務必請求捐款人,除了上述捐款人資料外
請完整填寫戶名、帳號等,以免未能入帳,並遭没入繳庫。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收受下列對象之政治獻金: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 (構) 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財團法人。
五、宗教團體。
六、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
    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七、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八、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
九、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十、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十一、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
十二、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前項第五款所稱宗教團體,係指從事宗教群體運作及教義傳佈與活動之組織,分為下列三類:
一、寺院、宮廟、教會。二、宗教社會團體。三、宗教基金會。
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或為超過新臺幣一萬元之匿名捐贈。
超過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現金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郵局、銀行匯款為之。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政治團體發現捐贈總額超過第一項規定者,應於十五日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
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二十萬元。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一百萬元。
擬參選人發現捐贈總額超過第一項規定者,應於十五日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
 
謝長廷個人全球網站 版權所有   © 2007 謝長廷個人全球網站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話: 02-25500888   傳真: 02-25530666